招标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执行部门,在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订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汇总二级单位采购计划,编制学校年度采购工作计划;
(三)受理、登记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方案;
(四)上报采购计划,组织编制采购与招标文件;
(五)发布采购信息,接受供应商投标报名;
(六)建立学校采购与招投标评审专家库,负责抽取评审专家;
(七)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八)发布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负责采购与招标合同的归口管理与审签手续办理,督促相关部门和供应商按合同完成采购工作;
(十)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
(十一)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与招标事宜;
(十二)受理采购与招投标过程中的质疑;
(十三)负责集中采购与招投标项目的资料整理和立卷归档;
(十四)统计和上报采购与招投标项目数据;
(十五)对部门分散采购项目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十六)完成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